多地发放数万元育儿补贴:能否释放生育潜能,除了发钱还应做什么******
又一地方政府用“真金白银”激发生育潜能。1月11日,据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官网消息,近日,深圳市卫健委就《深圳市育儿补贴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管理办法》初步拟定深圳市育儿补贴标准: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办理出生入户后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3000元,另外每年发放1500元育儿补贴,直至该子女满3周岁,三年累计发放补贴7500元,平均每年可领取2500元;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办理出生入户后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5000元,另外每年发放2000元育儿补贴,直至该子女满3周岁,三年累计发放补贴11000元,平均每年可领取3667元;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办理出生入户后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10000元,另外每年发放3000元育儿补贴,直至该子女满3周岁,三年累计发放补贴19000元,平均每年可领取6333元。
深圳市卫健委指出,适时建立育儿补贴制度,按照递进式差异化发放育儿补贴,能够有效提振市民生育子女特别是生育二孩、三孩的意愿,进一步释放市民生育潜能,减缓人口老龄化进程,延长人口红利窗口期,让人口红利长期成为经济增长的强大助推器。
澎湃新闻梳理发现,自2021年以来,从省级到市县,目前已有多地探索育儿补贴制度,比较而言,市县的政策措施更细化。从措施内容来看,以现金补贴为主,部分地方还提出了住房等方面的倾斜政策。
多地探索育儿补贴制度,以现金补贴为主
2021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印发,明确指出,当前,进一步适应人口形势新变化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新要求,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具有重大意义。
同月,全国优化生育政策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强调切实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加快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相关经济社会政策与生育政策配套衔接,减轻群众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这场会议召开次日,四川攀枝花即宣布率先发放育儿补贴金,对2021年6月12日及以后,按政策生育第二个及以上孩子的攀枝花户籍家庭,每月每孩发放500元育儿补贴金,直至孩子3岁。
后来,更多地方陆续开始探索育儿补贴制度。
省级层面上,《广东省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提出,探索对生养子女给予普惠性经济补助;浙江规定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对三周岁以下的婴幼儿家庭给予育儿津贴、托育费用补助;北京明确逐步建立完善家庭养育补贴制度。
此外,湖南、吉林、黑龙江、云南、福建等地均提出通过补贴制度鼓励生育,黑龙江还要求适当向边境地区、革命老区倾斜。
相较于省级层面的要求,一些地级市及区县则出台了更加细化的措施。除较早探索育儿补贴制度的攀枝花市外,陕西省汉中市对夫妻双方以及生育子女的户籍均在该市,符合政策生育第二个子女和第三个子女的家庭,由子女户籍所在地县区分别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2000元和1万元;湖北省安陆市对本市户籍人口2021年5月31日后按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夫妻,每月补贴200元、400元,直至幼儿年满3周岁。
值得注意的是,在现金补贴之上,一些地方叠加探索住房等方面倾斜政策。如,北京市明确,未成年子女数量较多的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可以纳入优先配租范围,并在户型选择等方面予以适当照顾;湖南长沙则对依法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本地户籍家庭,增加1套购房指标,根据家庭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甘肃省张掖市临泽县规定,生育二孩、三孩的临泽户籍常住家庭,在县城区购买商品房时给予4万元的政府补助,在各中心集镇等集中居住区购买商品房时给予3万元的政府补助。
还有一些保障措施包括,江苏省明确企业在女职工产假期间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用,生育二孩的给予50%的补贴,生育三孩的给予80%的补贴;甘肃省张掖市临泽县规定,在该县辖区内公办幼儿园就读的户籍常住家庭,二孩每生每学年给予1000元的资助,三孩每生每学年给予2000元的资助;安徽省规定,公民接受绝育手术后要求再生育的,其恢复生育手术的费用由受术者所在单位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补助。
复旦大学人口研究所教授任远表示,育儿补贴,实际上是一种以经济支持为内容的生育支持政策,“支持生育的政策,包括三种主要类型,第一种是经济支持,第二种是劳务支持,比如托育托幼机构的建设,第三种是时间支持,比如育儿假、产假等。”
任远同时指出,育儿补贴在不同地区的效果可能不一样,“在经济发达地区,育儿补贴的作用其实是有限的,因为在这些城市中的生育成本、儿童养育、儿童教育的成本都非常高,以及母亲生育的机会成本也非常高,育儿补贴对于生育行为的激励作用不会很高。但是在一些农村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生活成本比较低,生育和养育的成本也相对较低,同样的育儿补贴,对于提高生育率的效果可能会更为明显。”
对此,任远建议,需要结合不同地区人们的具体生育需求,根据人们在生育过程中面临的工作-生活、养育、教育等具体困难,来提供相适应的生育支持政策。比如,一些发达城市中,家庭生育碰到的主要困难可能主要是来自工作和家庭的冲突,女性的职场压力会降低其生育意愿,此外,家庭的小型化使家庭内部育儿有一定困难,因此,对这些地区,可能最主要的生育支持政策要放在托育托幼政策的支持上,以及发挥企业对于工作和家庭平衡的支持作用也很重要。
生育意愿尚未得到满足
深圳市卫健委在此次《深圳市育儿补贴管理办法》的起草说明中指出,近年来,我国人口增速持续放缓,结婚率逐年下降,又加上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生育水平持续走低,人口形势面临重大挑战。
据国家统计局发布,2020年,我国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为1.3,已经处于较低生育水平。2021年,我国出生人口仅为1062万,妇女总和生育率降至1.15,低于发达国家的平均生育水平,与国家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提出的稳定在1.8左右的生育水平相去甚远。
在各地陆续探索育儿补贴制度后,公众更关注“真银白银”补贴后的效果。
其实,少子老龄化的问题在日本、韩国也已存在多年,且两个国家都进行了一定育儿补贴政策。
澎湃新闻近日报道,2022年年末,韩国总统直属低生育及老龄社会委员会公布《人口结构变化应对方案》,将增加育儿假和津贴,并将修改法令使非婚生子女在制度方面不再受到歧视,还将促进移民、外国人和老年人的就业。日本政府则计划从74岁以下人群的医疗保险费用中抽取资金,从今年起将一次性生育补贴提高到5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25940元),较去年增加8万日元。
“日本、韩国生育率的下降,比中国要早,同时中日韩三国在文化上有相似的地方,所以日韩在低生育率背景下提供的生育支持政策,对我国的生育服务和支持政策制定有较大启发。”任远说,从已有的文献看,日本和韩国的生育津贴政策实际效果并不理想,特别是韩国,“这也反映出生育补贴政策,对于城市化程度较高的地区和经济高度发展地区人们生育意愿的支持作用有限。”
任远指出,采取一系列的生育配套服务和支持政策,使一些希望生育但是生育意愿并未满足的人群得到服务和支持,还是可以提高生育水平的,“比如我国的生育意愿现在是1.6到1.9,但是实际生育水平只有1.3,意味着只要通过生育服务和支持,使人们的生育意愿得到更好的满足,我们的生育水平是能够提高的。”同时,任远提出,在更深层次来看,在现代社会的生育文化中,生育的价值本身在逐步减弱,物质主义和个人主义在发展,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在提高,人们的生育动机在减弱。如果人们本身并不想生育,通过各种生育支持政策来提高生育水平的效果是有限的。因此,对于国家生育政策来说,还需要在生育文化建设上做一些改变,“在计划生育时代,形成了‘只生一个’的生育文化,独生子女一代人认为,生一个孩子是家庭生活的基本形态。在低生育率背景下,这种生育文化需要改变。孩子的经济价值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逐步减弱,我们需要在文化上强调孩子的情感价值、强调孩子作为生命的价值,强调生育和抚育孩子的成长对自身人生成长的价值,通过这种观念上的重新塑造,使人们觉得生育是有意义的,才能提高人们的生育动机,再加上持续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福利的改善,才能从根本上使生育动机和生育意愿得到提高。”
古代王朝更迭时,前朝货币都去哪儿了?(2)******
到了隋朝,得益于政治上再度实现南北统一,广泛的全国市场也重新出现。汉末长久以来的政治动荡与分裂使得铸币五花八门、轻重不一,也需要一种新的货币规范。隋文帝开皇初年,采用相对来说比较合乎标准的五铢钱,大约每千枚重四斤二两,但整体市场上的钱币很杂乱,民间仍有私铸的现象。开皇三年(583),要求各个贸易关口严格查钱,合乎标准的钱才能入关,而不符合标准的钱要没收改铸,一些旧钱如常平五铢(北齐)、五行大布(北周)、永通万国(北周)等钱,两年内禁止流通。于是,开皇五年(585)以后,逐渐形成了以隋五铢为主的货币。
五铢钱的大小、轻重适中,采用与文字一样高低的外郭,从而保护钱文,使之不容易磨损。至此以后,古代钱币的基本重量固定下来,即便是在唐废五铢钱以后,新钱的大小轻重仍然以五铢钱为标准,被称为是“中国历史上用得最久、最成功的钱币”,今天新疆一带乃至乌兹别克斯坦境内也有五铢钱出土。
唐宋货币,其生命超越创造它的王朝
货币在唐代产生了重大变革,首先体现在货币的名称上。唐以前的货币,以五铢钱为典型,差不多都是以重量为名称,从这个意义上看,钱币依然是一定重量的“铜块”,而唐朝开始,钱币改称“宝”,如通宝、元宝,并冠以当时的年号。在钱币学家看来,这说明货币更加具有社会意义,钱币成为支配人类社会的“宝物”。
如前文所述,钱上铸年号,两晋南北朝时期已经有了,唐代最开始铸造的钱币也并不是年号钱。唐高祖统治初期,仍用隋之五铢钱和其他古钱币。武德四年(621)七月,废五铢钱,行开元通宝钱,“径八分,重二铢四累,积十文重一两,一千文重六斤四两”。(《旧唐书·食货志》)从此,铜钱不再以重量来铸名,而是改称“通宝”流通。通宝即“通行宝货”,唐人有“钱者通宝,有国之权”的说法。同时,开元通宝将五铢钱时代的二十四铢进一两改为十钱进一两,是度量单位上的大变革。
值得一提的是,武德年间铸造的这批钱币究竟叫“开元通宝”还是“开通元宝”,争议持续了上千年。《旧唐书·食货志》里说:“其词先上后下,次右左读之(即直读,开元通宝)。自上及右回环读之(即旋读,开通元宝),其义亦通,流俗谓之开通元宝钱。”史书讨巧地认为,两种读法都是有道理的,便将这一问题的最终答案抛给了后来者。当今主流观点认为,虽然唐宋期间的不少文献都有“开通元宝”的说法,然而,两晋南北朝以降,钱文的读法为直读,唐初的货币也应尊重这一传统,也就是读作“开元通宝”。
开元通宝,一般也被称为开元钱。这里的“开元”比唐玄宗的“开元盛世”早了一百年,因此并不是年号钱。它的含义,从字面意义上讲,似乎就是想要开创一个新纪元,将从前旧的、不够完美的痕迹抛弃,寄寓着美好的政治想象。也由此,后世还有仿铸“开元通宝”的现象。
清代民间铸造的“开元通宝”。来源/王钊《开元通宝的产生及意义》
唐乾封元年(666)所铸造的“乾封泉宝”才是正式的年号钱,然而没有行用一年就作废了。此后,唐代还铸造过许多年号钱,如乾元重宝、大历元宝等。毫无疑问,唐钱中最为重要的当属开元钱,它是唐代三百年间最主要的钱币,唐以后还流通了上千年,且其轻重、大小成为后来制钱的楷模。宋时有诗人叹道:“半轮残月掩尘埃,依稀犹有开元字。”甚至到了清朝,较为偏僻的两广地区市场上仍然流行着开元钱。
开元钱对周边国家也有深刻的影响,东至今朝鲜、日本,西至今阿富汗境内,都有开元通宝的仿铸和使用。以开元钱为核心,形成了一个货币文化体系,维系着整个东亚、东南亚的货币制度稳定与区域经济发展。
史家常以汉唐并举,其发行的铸币同样也是如此。五铢钱自汉武帝元狩五年起,在汉朝三百多年没有什么变动;而唐代武德四年(621)起用开元通宝钱,两三百年间也没有什么变动。吕祖谦说:“自汉至隋,惟五铢之法不可易;自唐至五代,惟开通之法不可易。”(这里使用了“开通元宝”的读法)足见五铢钱、开元钱深刻的影响。
到了宋代,货币文化达到一个新的高度。宋代铸币书法布局优美,每个皇帝统治时期几乎都有新的铸币,甚至每隔几年就会出一种新钱。
从货币经济价值上看,这种多变的铸币看似并不利于交易的稳定,实则不然。不同种类的宋钱,变的是上面的年号,而钱的大小轻重几乎不怎么变化,年号可以看做钱币的年份版次,不同版本的钱币并不阻碍其流通。
宋代的货币文化深刻影响着周边地区,越南在北宋时期开始铸造与中国钱相似的货币,朝鲜的铸币也自北宋始。在高丽、日本、交趾三国,宋钱都是主要流通货币。从唐朝至明末,流入日本的中国铜钱在日本作为主币使用。彭信威先生将镰仓幕府时期的日本称为“宋钱区”。
唐宋钱币在明清依然得到一定流通。明代铸币规模较小,明代流通的铜钱中,明钱只占一小部分,大部分是唐宋钱,就连私铸,往往也是铸唐宋钱。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中说,在福建漳浦县,嘉靖三年四年用元丰钱,七年八年用元祐钱,九年十年用天圣钱,万历三年又用熙宁钱。《日知录》中也提到“予幼时见市钱多南宋年号,后至北方,见多汴宋年号…………间有一二唐钱。”这些宋钱,质精且多,被称为“好钱”,甚至有不少是从地下掘出来的,导致本朝发行的新钱“废不用”。(《五杂俎》)看上去,明人对各式各样的宋钱都充满了偏爱,什么都用,就是不太爱用自己本朝发行的钱币,这也是颇为奇特的现象。
货币与政权的命运
新朝历战乱而建立,往往经济凋敝、百废待兴,市场上铸币芜杂,轻重不一,导致交易中诈伪横行。因此,便有了规范货币使用的要求。前朝的货币命运如何,一定程度上也要取决于新铸币的质量好坏,能否真正替代旧钱。历代也有过以官方发行的新铸币兑换民间缺斤少两的“恶钱”、兑换民间流通的古钱币,在一定程度上使得新旧钱币实现平滑地过渡,而旧钱依然在市场上继续流通。
铜铸币之外,中国历史上一度通行过纸币。元代极力推行纸币“宝钞”,限制金属货币的流通,但是在维持纸币币值稳定的方面,是非常失败的。元末通货膨胀、物价高涨,人民生活困难,而元朝政府也无力处理趋于崩溃的经济体系,进一步滥发钞票,只是雪上加霜。列宁的名言“毁灭一个社会的最有效的方法是,毁灭其货币”足证这段历史,在无法遏制的纸钞持续走低与国内日趋紧张的局势之中,元朝走向灭亡。元代的宝钞,也随着政权的灭亡而消泯了。
元至元通行宝钞。来源/中国钱币博物馆
明朝初年,也仿照元朝的做法,用钞不用钱,后来才加以变通。直至纸币价格不受控制,才最终以银钱支付。明正统以后,宝钞并不通行,“钞”用以表示货币却已经深入人心,明末仍以“钞”表示货币,如“银钞”或“钞银”,实际上指的是银、钱,而不再专指纸币。
清军刚入关时,允许明钱流通:“初户部以新铸钱足用,前代惟崇祯钱仍暂行。”(《清史稿·食货志》)我们今天看到的崇祯通宝,其背面印有满文的“宝泉”,或有汉文的“清忠”,两个对立政权的象征全然出现在同一枚货币之上,或许与此有关。
随着清人建立起全国范围内的稳定统治,前朝的货币便随着朝廷的禁令成为历史。《清史稿·食货志》中说:“馀准废铜输官,偿以直,并禁私铸及小钱、伪钱,更申旧钱禁。嗣以输官久不尽,通令天下,限三月期毕输,逾限行使,罪之。”就是在说,清朝在稳定之后,要求回收铜钱到官府,并且严禁私铸、严禁旧钱。
然而,长久以来市面上通行的古钱很多,一朝禁止势必导致经济动荡。康熙二十四年(1685),学士徐乾学上疏,认为只要便于百姓生活,古钱、今钱可以共同使用,而且这是自古便有的事情,“自汉五铢以来,未尝废古而专用今”。而且,在钱法混乱、经济动荡的时候,能够“资古钱以澄汰”,所以古钱得以易代流通。康熙帝认同他的说法,“尽宽旧钱废钱之禁”。乾隆二十二年(1757),两广总督李侍尧请禁旧钱伪钱,清廷则重点查收吴三桂留下的“利用”“洪化”“昭武”等伪钱,仍允许旧钱的流通。(《清史稿·食货志》)
清廷虽然严申钱币之禁,但其重点打击对象,其实是民间私铸和一些抗清势力铸造的伪钱。当然,这并不是说清廷支持古钱的流通,清代有组织地回收旧钱并折价兑换为本朝铸币。随着历史的发展,中国与世界的联系愈发密切,货币种类日益繁多,铸币方面既包括传统的白银、铜钱等,也有外国流入的洋钱。晚清引入了新的铸币技术,铸造新的“铜元”,但只通行于部分省份。
广东省造每百枚换一圆光绪元宝铜币。来源/中国钱币博物馆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