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国博连开两展 圆明园兔首领衔******
本报讯(记者 刘冕)春风有形,瑞兔留痕。昨天,“癸卯金安——二〇二三新春展”在国家博物馆开幕,圆明园海晏堂兔首领衔80余件年味儿十足的文物亮相。
整座展厅张灯结彩,策展人介绍,“博物馆里过大年”已经成为中国人的新年俗。此次展出的文物上起商代,下迄20世纪初,涵盖玉器、瓷器、铜器、石器、骨角牙器、书法、绘画等多门类物质文化遗存。
第一件亮相的文物就是重磅——圆明园海晏堂兔首。铜像立着双耳,瞪着一双圆溜溜的眼睛。不少观众一进门就挪不动脚,举起手机和它合影。作为圆明园西洋楼海晏堂十二生肖人身兽首铜像之一,它的设计师是意大利人郎世宁。1860年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后,兔首等铜首一度流失海外。直到2013年,它被法国皮诺家族购得,以家族名义归还中国,由国家文物局划拨给国博收藏。
展厅里,各式各样的“小兔子”都有自己的故事。3000多年前的“癸卯”卜骨被陈设在放大镜下面,它所使用的天文历法与文字绵延至今。从唐代至清代的多件玉石兔饰或奔或伏、或坐或伫,憨态可掬;明代的白玉双兔耳杯妙琢精治,呈现出匠人的巧思;一枚元代兔纹铜押上,兔子回首,口衔瑞草,寓意吉祥长寿。策展人透露,一些展品是首次和观众见面。
“智慧之光——中医药文化展”也将在国博开幕,500余件(套)文物藏品、200余件(套)药材实物按“文明之钥”“摄生之道”“灵兰秘典”“器药撷英”“传承创新”等单元,讲述中医药的故事。
(《北京日报》 2023年01月19日 第14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