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见现场。中新社记者 蒋启明摄
中新网北京11月8日电(记者 刘羡 李越)全国政协副主席、香港特区前行政长官梁振英8日下午在北京会见了中新社社长陈陆军一行。
梁振英感谢中新社对香港发展的大力支持和报道。他说,二十大报告指出,支持香港、澳门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在解读二十大精神和推动香港更好地融入国家发展上,新闻媒体的作用至关重要。希望中新社对香港讲好内地故事,对内地讲好香港故事,对外讲好中国故事。
陈陆军表示,中新社愿意发挥自身特色和优势,在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传播、促进内地和香港民心相通、对外讲好香港故事等方面发挥独特的作用。
中新社副总编辑兼中国新闻网总裁俞岚、融媒体中心主任兼中国新闻网总编辑吴庆才、港澳台部主任魏群等参加会见。(完)
透支信用卡逾期不还 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以案说法)****** 【案情】薛某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后持此信用卡多次消费,共透支78061元。截至最后一次还款,薛某尚有58061元本金未还。经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薛某仍未归还。之后,薛某被公安机关查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未还,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予惩处。鉴于薛某自愿认罪,且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故对其依法从轻处罚,遂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薛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说法】法官表示,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相关规定,恶意透支信用卡的行为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法官提醒,现实中一些人认为,透支信用卡不按时归还,只相当于一种民事借贷纠纷,大不了被起诉后做“老赖”,不会被判刑。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对持卡人来说,要理性使用信用卡,树立科学消费观念,出现信用卡透支一定要及时偿还,避免对个人信用记录造成负面影响;同时,如果恶意透支逾期不还,还可能触犯刑法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人民日报 记者 倪 弋整理)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